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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患者及家属的一封信
2012-12-10 08:36:27   来源: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评论:0 点击:

人人都希望远离疾病,家庭安康幸福。为实现这一目标,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神圣职责。他们含辛茹苦的付出,换来了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挽救或延续了无数患者的生命,换来了无数家
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致患者及家属的一封信
 
各位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人人都希望远离疾病,家庭安康幸福。为实现这一目标,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神圣职责。他们含辛茹苦的付出,换来了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挽救或延续了无数患者的生命,换来了无数家庭的欢乐和幸福,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但是,就像太阳有黑点一样,现代医学的发展虽然为人类的健康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还有许多未知的问题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中去解决。同时,医疗机构医疗水平的高低也受人员、技术、设备、地域及个体病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具体诊治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误诊、漏诊、对某些疾病或者并发症的认识不足等过错或过失,给患者及家属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负担,给社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的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疾病的诊治期望与医学技术的客观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医疗产生的医患纠纷呈频发态势,严重影响医疗秩序,我市也出现了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根据司法部、卫生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综治办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成立了“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
         一、医调委的性质:
        淄博市医调委是在淄博市医患维权协会的基础上由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之外的专业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对医疗纠纷实行人民调解的一项新型调解制度,与当事双方没有隶属及利害关系。
        二、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遵循的原则:
        1、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医调委的主要职责:
        1、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制定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规程;
        3、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4、对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5、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6、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四、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索赔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医患双方可向医调委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医调委自正式调解之日起一个月内调解终结,未能达成协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到期仍未能达成协议,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依法解决纠纷。
        医调委与当事双方没有隶属及利害关系。机构的独立性使得我们的人民调解员在处理纠纷时能够拥有客观、公正的心态。在工作中,我们也始终坚持依法调解、客观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是否参与调解,是否达成调解协议,完全由双方自愿。双方均有接受调解、随时终止调解、要求更换人民调解员、同意或拒绝签署人民调解协议等权利。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确保了调解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医疗纠纷是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纠纷发生后患方往往情绪激动,处理问题失去理智,容易导致矛盾激化、事态升级,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难度很大。医调委的介入,为医患双方搭起了一座平等沟通、和谐对话的桥梁,为双方提供了一个缓冲矛盾的平台。
        发生医疗纠纷后,我们希望大家要理智对待,不要采取过激行为,选择合适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医调委就是市政府设立的解决医疗纠纷的合适的场所。我们将严格遵循医疗纠纷调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调解,公正调解,及时化解纠纷,促进问题的顺利解决,促进人与人的和谐相处。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谐、幸福淄博做出积极的贡献!
        祝大家:家庭幸福,和顺安康!
 
        医调委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17-3号 
        电话:0533-2220118        传真0533-2220118
        邮箱:zbsytw@126.com 
 
                          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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